2009-08-28 01:48:07
記者發現,華泰證券在“華泰紫金現金管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宣傳上頗費心機,像“中簽率更高、實現超額打新收益”這樣的誘人宣傳多次出現,這也是吸引52億巨資購買的重要原因,但這樣的宣傳與IPO新政后的實際情況是不相符的,華泰證券涉嫌虛假宣傳。
每經記者 李文藝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道 《華泰證券打新產品狂賣52億最大集合理財計劃處境尷尬》后,引起投資者和業內人士廣泛關注。華泰證券在IPO重啟后大力推銷打新理財產品的行為引發專業人士質疑:在新股申購實行最高上限的制度下,一次網下打新基本只需數千萬元資金,募集52億的打新產品無異于是大炮打蚊子,將導致超過90%的資金處于閑置狀態,而且還會降低打新收益率,再加上3個月的鎖定期,那更增大了產品的風險。
記者發現,華泰證券在“華泰紫金現金管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宣傳上頗費心機,像“中簽率更高、實現超額打新收益”這樣的誘人宣傳多次出現,這也是吸引52億巨資購買的重要原因,但這樣的宣傳與IPO新政后的實際情況是不相符的,華泰證券涉嫌虛假宣傳。
宣傳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2009年7月27日,“華泰紫金現金管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華泰管家)正式發行,華泰證券也因此成為IPO新政后首家推出打新產品的券商。短短半個多月的推廣期中,華泰管家吸引了15192戶,約52.55億資金參與,平均每戶的參與資金34.59萬元,大大超過華泰管家規定的首次參與不低于5萬元的資金門檻,發行火爆可見一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華泰管家的宣傳冊上看到這樣的描述:“華泰管家是增強型貨幣式理財產品,在傳統貨幣基金的基礎上,增加網上、網下申購新股功能,中簽率更高,通過合理定價和主動管理,可實現超額收益。”這樣的宣傳冊擺放在該產品的各個銷售點,包括華泰證券的營業部、其他銀行代理銷售網點等。
華泰證券在各大媒體上也有同樣的宣傳:“華泰紫金現金管家理財產品‘打新股’的特色在于,同時具備網下、網上新股申購資格,特別利用網下中簽率數倍于網上的特點,加上新股主動管理經驗業內領先,能給投資者實現高收益高回報。”
將宣傳冊上的內容、媒體上的宣傳與IPO新政對照,不難發現,華泰管家的宣傳對一般投資者有著很大的誤導性,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增加網上、網下申購新股功能
在新股申購新規執行前,沒有申購上限規定,能中得多少新股幾乎全憑資金說話,像華泰管家這種高達52億的資金量,同時參與網上網下申購不成問題,網上中簽的部分還能在新股上市首日賣出,的確能獲得超高收益率。而現在的情況卻完全不同,機構投資者與個人一樣,只能用一個賬戶申購,且只能選擇網上、網下其中一種方式。而網上申購有千分之一的上限限制,換算成資金量每只新股只能打幾十萬元,華泰管家幾乎不可能參與網上申購,所以相對于數十億規模的資金,網上申購只是個擺設,沒有任何意義。
二、實現超額收益
IPO新政后,發行市盈率大幅提升,從此前的20倍猛增到40倍左右,甚至還有超過50倍的,導致一、二級市場價差縮小。再加上網下申購部分有3個月的鎖定期,相對于網上申購可以上市當天就拋售的風險將更大。從上市后的表現來看,新股都出現跌跌不休的走勢,這就更增加了鎖定3個月的風險。
就算不考慮鎖定3個月的風險,以相同的打新收益率來衡量,由于網下申購的上限基本在數百萬股,需要的資金量基本都在1億元左右,在絕大多數時候,超出的90%以上的資金都不能用于打新,必然攤薄打新的收益率。
以近期打新收益率最高的光迅科技(002281,收盤價29.05元)為例,該股網下發行800萬股,每股發行價16元,若華泰管家參與該股的網下配售,只動用1.28億元即達到申購上限。按照光迅科技最終0.28%的配售比例,華泰管家將獲配2.2765萬股的數量,假設以首日收盤價29.79元賣出,可獲得31.39萬元的收益,按申購資金計算收益率為0.245%,但攤薄到52.55億元的打新產品中,收益率僅為0.006%。
三、網下中簽率數倍于網上
IPO新政后,網下中簽率與網上中簽率已經接軌,并不存在“特別利用網下中簽率數倍于網上的特點”。在已發行的新股中,甚至還出現網上中簽率高于網下的情況,如中國建筑(601668,收盤價5.18元)。
由此來看,52.55億元的資金規模,在多數新股的申購中,華泰管家都只能用少量資金打新,而中簽后的收益卻要攤薄到52.55億資金上,收益率究竟是高還是低,就可想而知了。
面對質疑 華泰證券無人回應
令人吃驚的是,旗下產品涉嫌虛假宣傳,華泰證券對此的態度卻是異常冷漠。
在《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報道后,記者分別聯系華泰證券總部的受托資產管理部、分管副總辦公室、機構部的人員,在一整天的采訪中,華泰證券始終都沒有回應記者的問題,各個部門之間也是相互推脫,從受托資產管理部,到總經理辦公室,再到負責信息披露的機構部,都表示無法接受采訪。
無奈之下,記者只得給對方留下手機號,并給華泰證券專門負責理財產品的“受托資產管理部”發出了采訪郵件,內容涉及5大問題:
一是在IPO新規下,與集合打新產品相比,事實上投資者自己打新的收益率更高,為什么不提示這一點?
二是新股發行市盈率大幅提高后,在鎖定3個月的情況下,新股破發的風險較以往大大增加,為何不僅不提示投資者,反而一味強調低風險?
三是即使獲得打新收益,攤薄后的收益率事實上是很低的,為什么還給投資者實現超額收益的預期?
四是宣傳中只提到新股發行網下中簽率數倍于網上,卻不提網上中簽率也有高于網下的情況,是故意誤導投資者嗎?
五是宣傳中提到“在傳統貨幣基金的基礎上,增加網上、網下申購新股功能,中簽率更高”,請解釋中簽率是如何提高的?
面對上述質疑,華泰證券受托資產管理部依然選擇了沉默,截至發稿時,仍沒有回復。
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志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華泰證券與購買了華泰管家的投資者之間是一種合同關系,按照相關的法律要求,合同一方當事人華泰證券需充分地、切實地向投資者披露相關信息。如果沒有將所有的事實如實地告訴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那就說明華泰證券對合同存在虛假陳述,并且理論上可能存在嚴重的后果,如預期中的收益率沒有達到。此外,還有一個誠信原則,如果因為虛假宣傳給投資者造成了重大誤解,最終可能會導致合同撤銷。
對于華泰證券最大理財產品涉嫌虛假宣傳一事,《每日經濟新聞》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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