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 00:12:03
“七劍”出鞘“滅鼠”當用重典
信披亂象層出不窮,這道原本為保障投資者利益設計的防線,在一部分人手中反而成為了傷害市場的利器。
日前,上交所、深交所雙雙發文警示內幕交易行為,也宣告一場由證監會牽頭的戰斗直指內幕交易等頑疾。上交所還召開監管工作專題會,研究貫徹證監會關于打擊內幕交易行為的部署,要求把打擊內幕交易行為作為市場一線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七項措施加強內幕交易行為的監管。
嚴懲:刑事訴訟增強威懾
信披亂象的軟肋在哪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的香港恒生管理學院院長蘇偉文和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一致認為,應當學習美國和中國香港金融市場經驗,加強對違法者的法律制裁,尤其是對自然人的刑事處罰。此外,企業內部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投資者參與意識的增強,也能起到一定預防作用。
董登新認為,相較于美國市場,在A股市場上的違規成本實在太低。“單是行政處罰以及少量的罰金不足以構成威懾力,必須對自然人判刑并限制其今后在資本市場的活動。”
他舉例稱,2002年美國安然公司財務造假案給世人敲響了警鐘,違法者受到了最為嚴厲的懲罰,安然公司、安達信會計事務所由此倒閉;花旗集團、摩根大通、美洲銀行等因涉嫌財務欺詐,向安然破產的受害者分別支付20億、22億和6900萬美元賠償金;安然前CFO費斯托(AndrewFastow)被判處10年監禁外加2380萬美元罰金,其他關鍵人物也獲得相應刑事處罰。
安然事件在美國掀起一股監管風暴,卻意外地令一群原計劃赴美國上市的內地企業望而卻步,轉向較為寬松的中國香港交易所上市。而中國香港也幾乎在同時確立了新制度,從法律上增強了監管機構的力量。
2002年3月,中國香港通過了新的《證券及期貨條例》,其中最為關鍵的規定是,中國香港證監會有權將嚴重個案轉交法院作刑事起訴,觸犯內幕交易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或者監禁10年。在這之前,內幕交易只屬于行政處罰的范圍。
“新條例從理論上增強了中國香港監管機構對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但一直到近幾年,中國香港證監會才真正動用這項權力。”蘇偉文說,“人們戲稱,中國香港證監會終于成為了‘有牙的老虎’。”
2008年1月,中國香港證監會首次動用此項刑事檢控權力,將在2006年利用聯洲珠寶私有化計劃進行內幕交易的前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公司(現稱法國巴黎融資(亞太)有限公司)副總裁馬漢揚等人起訴。2009年4月,馬漢揚被判入獄2年2個月,他的女友以及其他涉案人員也一并獲罪。本案罰款總額相當于他們在私有化中獲取的利潤總額,此外他們還須向中國香港證監會繳付逾32萬港元的調查費用。
蘇偉文表示:“對于罰金的數額,最初中國香港只處以與違法所得相等的金額,后來擴大到連同社會上的損失也要由違法者承擔。此外,香港證監會還有一項更嚴厲的措施,即向法院申請凍結被告方的資產。”
在上述案件的調查過程中,中國香港證監會首次獲準凍結嫌疑人資產。
“對于違法者而言,罰款和限制人身自由的風險可能還不算很大,名下的錢一分都不能動才是最要命的。”蘇偉文說。
“舉證倒置”加快監管效率
在蘇偉文看來,中國香港證監會的權力并不是很完備,比如美國證監會在訴訟中使用的“舉證倒置”就是一項極為有利的武器。
在內幕交易等案件中,取證的過程困難而漫長,可以說有很多觸犯法律的人因為調查機構無法掌握充足的證據而逃脫了制裁。長期接觸證券類案件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遠忠律師就曾向媒體表示,由于無權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證券監管部門很難落實當事人口供,因此,監管機構發現很多疑似案例,卻由于調查手段有限、掌握證據不足,導致無法立案的情況并不鮮見。
而美國的證券法顛覆了一般的法律原則,將舉證責任推給了被告,證監會可以在任何時間懷疑嫌疑人犯罪。如果嫌疑人不能證明自身清白,則會被判有罪或者繳納高額罰金來達成庭外和解。
2008年2月,中國香港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被美國證監會指控于2007年卷入道瓊斯收購內幕交易案,最后在“既不承認也不否認涉嫌內幕交易的指控”的前提下交納810萬美元罰金。他的好友及女兒、女婿分別同意交回已被凍結的收益810萬美元和4萬美元,并接受810萬美元和4萬美元的罰款。盡管李國寶聲稱是因為擔心案件拖延太久才作出庭外和解決定,但此事令公眾對其信任度急劇下滑,并導致其辭去香港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一職。“無罪”尚且后果如此,違法者更加投鼠忌器。
“由于中國香港法律學習的是英國體系,在中國香港沒有‘舉證倒置’,證監會的辦事效率一直被外界批評。不過也正因為調查難度高,一旦能掌握確鑿證據,中國香港證監會一定從重定罪。”蘇偉文表示。
據悉,“舉證倒置”在A股市場也論證了多年。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推行該原則面臨諸多技術性難題。
典型案例
亂象1:涉嫌內幕交易主 角:佛山照明
涉嫌內幕交易,即在重大利好公告前,知情人利用掌握信息的優勢提前買入股票。
佛山照明8月12日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莊堅毅、董事會秘書鄒建平,分別收到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發出的《調查通知書》,兩人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一個是分管信息披露的董秘,一個是公司的老板,雖然公司沒有披露調查具體原因,僅從這一公告,市場猜測莊堅毅因內幕交易而被調查。根據記者翻閱資料發現,佛山照明去年下半年以來大張旗鼓進軍新能源汽車領域,頻頻有進展消息傳出,股價受利好消息刺激頻頻上漲,莊堅毅卻在敏感消息公告前買股。去年8月25日和8月31日,莊堅毅通過二級市場分兩次買入粵照明B8萬股,前后動用資金約40萬港元。
高管剛身陷“內幕交易門”,“泄密門”又出。8月17日,佛山照明公告將審議公司投資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及鋰電池生產等事項,早在8月13日午間,某網絡博客就已提前透露佛山照明將在“下周公告投資1億元做鋰電池項目”,從內容到時點,與公司此前的信息披露不謀而合。就在8月13日至16日期間,近30家網絡論壇或博客大量發布了與上述博文內容完全一致的信息。
亂象2:隱瞞重大事項主 角:新潮實業
8月26日,新潮實業突然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一般投資者才知道實際控制人早已去世的真相。而在2009年年報中,新潮實業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常宗琳,持有東潤投資51%的股權。事實上,公司實際控制人常宗琳早在去年9月就已逝世,有媒體從2009年9月5日的煙臺晚報上查到一則訃告,訃告稱新牟國際集團的創始人、新牟里村黨支部書記常宗琳因病于2009年9月4日不幸逝世,享年67歲。但新潮實業沒有將這一重要事項公告給投資者,而在公司2009年年報上實際控制人的產權控制圖上,仍標明常宗琳持有煙臺東潤51%股權間接控制公司。
對于如此重要的事情,公司為什么不公告?而常宗琳就有兩個女婿在新潮實業任高管,外界就此猜測,新潮實業不愿公布實際控制人去世的消息與大股東的股權轉讓有著緊密關系。彼時,大股東正在與仰融談股權轉讓的事宜。新潮實業蓄意隱瞞這一重大事項,不僅可在大股東談股權轉讓時掩蓋實際控制人已去世的事實,也可以減弱對公司經營格局的影響。
亂象3:利好消息提前泄露主 角:三一重工
利好消息提前泄露,高送轉個股頻頻“見光死”。8月23日,三一重工推出10送11派1.3元的高分配預案,對于喜歡炒高送轉的投資者,如此分配力度頗為意外。但公司股價當日拉高收陰線,高送轉推出后公司股價接連幾天走勢低迷,不少人反而短期被套。而濰柴動力8月24日公布了10轉10的分配預案后,當日居然收出巨陰線,而且第二天繼續大跌,預案提出當天買入的投資者直接被套。
“簡直搞不懂了!”一位參與其中的投資者表示。不過從兩只高送轉個股前期一路向上的走勢可以看出,高送轉的利好已有所透支,不少資金已經提前潛伏,等待高送轉利好宣布后趁機出貨,根據公開信息炒高送轉的投資者正好遭遇當頭一棒。由此可以推測,不排除高送轉信息提前泄露的可能。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8月24日,19家公司分配方案均在每10股送轉5股以上(包含5股)。其中13只股票在公告日當天收陰。也就是說,近7成的高送轉個股可能提前泄密。
亂象4:明星股業績變臉主 角:漢王科技
今年3月3日上市的漢王科技曾經風光無限,41.9元的發行價,上市首日即炒高到82元收盤,漲幅接近100%,在隨后2個多月的時間內股價節節走高,一度摸高至175元。在股價上漲期間,公司高層頻頻接受采訪,甚至宣稱未來將進入財富500強。8月23日,漢王科技發布了上市之后的首份中報,當期公司營業收入、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283.36%和321.53%,相當吸引眼球。然而半年報對三季度業績的預告卻讓人觸目驚心,公司預計前三季度凈利同比增幅在90%~140%之間,以此計算第三季度單季盈利環比下降33%~87%!而且公司在上半年囤積了大量的屏幕,而屏幕價格的下降趨勢就意味著未來面臨存貨跌價的風險;8月23日盛大宣布旗下電子書正式售價為999元,給市面上2000元上下的現有漢王產品造成極大沖擊。漢王電子書或許正面臨著危機。而就在幾個月前,媒體曾發文質疑公司存貨問題,漢王科技對此同樣予以高調否定。
“過度包裝容易誤導消費者!”一位不看好漢王科技電子書的研究員表示,公司異常高調的包裝態勢實在有些過了,目前二級市場的持續低迷,已經開始消化業績的變臉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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