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01:21:33
或不該如此悲觀,以長遠眼光來看,《意見》的出臺,恰是中國銀行業的長期利好。
三年前的一場金融危機,讓金融業飽受沖擊,痛定思痛,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巴塞爾委員會按照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確定的方向,全面推進國際金融監管改革,作為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巴塞爾委員會的正式成員,中國亦積極參與。如能以參與國際金融準則新一輪修訂為契機,促進中國金融機構轉變發展方式、提升應對內外部沖擊的能力,當是幸事。此為利好理由之一。
循序漸進的時段安排,是利好理由之二。《意見》的實施,將從2012年初開始,對于最重要的資本充足率的達標要求時間,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分別是2013年和2016年年底,這樣的安排,比此前媒體報道的2012年年底更為寬松。不僅如此,2.5%的貸款撥備率要求,最遲可在2018年底前達標。較長的過渡期,可最大限度的避免由此導致的負面效應。
銀行融資需求并不像此前想象的那么可怕,是利好理由之三。《意見》中,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不低于11.5%和10.5%的要求,與國內現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大型銀行11.5%、中小銀行10%)基本一致。數據顯示,2010年底國內銀行業平均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已分別達到12.2%和10.1%,絕大多數銀行已經達到新監管標準。
況且,銀監會對此已有清醒認識并將會合理安排融資節奏。這從其“從長期來看,由于國內經濟增長對銀行信貸供給的依賴性很強,為支持經濟持續增長,銀行信貸規模需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為持續達到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商業銀行不可避免地面臨資本補充需求。”以及“雖然未來5年銀行業將面臨一定的資本缺口,但將主要通過銀行內部資本積累滿足資本監管要求。”表述中,不難看出。
借《意見》東風,穩健經營下,或許有一天,國內銀行將不僅是最賺錢,還會資本實力最強。
讓我們共同期待,共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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