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1-07-06 16:29:29
徐奎松
為保證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第三季度末全面開工,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在種種壓力下,發改委日前出臺了《關于利用債券融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試圖達到“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保障房的投資預訂計劃。
總體看,該《通知》涵蓋著三個主要內容:
一是資金“救急”。從承諾的時間上計算,還剩下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在財政投資無力、銀行貸款有限、也沒打算發行政府債券的前提下,靠發行企業債券達到解決資金短缺,可能是唯一市場化融資的“救命稻草”。
二是采取發行企業債券建保障房,是市場化形態融資的一個初步嘗試,并極有可能被確立為解決保障房資金主要來源的一種“長遠打算”。
三是發改委創新了一個新的概念,叫“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觀察美、英、日、德、法、新加坡等國家的保障房政府融資渠道,均沒有這種稱謂。當然,外國沒有的我們有,并不是說不對。但政府提供融資平臺而發行的是企業債券,這種組合形式本身,能不能把企業行為和政府行為厘清是個考驗。仔細分析,里面已經被政府注入了多重策略。
作為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臺長期以來既不健全又很混亂,去年銀監會會同中央其他部委進行了大規模的清理整治。作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上的保障房公司,以前不僅數量少,且政府背景及其濃厚,資金鏈條往往拴在一塊。這一輪是開足馬力建保障房,時間緊,任務重,公司數量會成倍,資質比較低的房地產公司估計會源源不斷地涌進政府融資平臺。按標準衡量,這些企業所發行的企業債券是沒有價值的,沒人敢買這類企業的債券,讓人看不到安全還債的家底。
這類發債企業,其信用不是他們自己,而是依靠背后的地方政府。按照正常渠道發債,預計數量有限。那么,一種可能性是地方政府將會與企業捆綁在一起,變通方式發債,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最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政府出面讓其他大公司聯合購買債券,或是通過信托和擔保公司一類的金融機構變通購買,面值也可能采取內部融資比率,債券發行的數量大概會超越預訂目標。
在土地財政分配上,地方政府與中央的分成比例大約為3:7。在房產稅還沒全面鋪開的情況下,通過保障房企業債券融資很容易變成政府的便利通道。名義上是企業發債,實際就是政府發債。我國地方債債權債務關系非常模糊,地方投融資平臺的債務表面上是公司債,實際仍是地方債。政府是融資主角,沒人能監管。最終將形成一個債務鏈條。
今年連續6次上調了銀行準備金率,控制了相當一部分流動性,商業銀行直接減少了利潤收成。所以,五大國有銀行的地方分支機構和其他銀行很容易參與其中,發行企業債券。
值得警惕的是,盡管樓房預售制度在去年底建設部發文做了規范,但地方政府為了快速融資,可能出現提前向搖號排隊的購房者拋售債券的情況,債券直接兌換現金。
凡事欲速則不達。從過去30年的經驗看,先定目標,后不計成本地來完成任務,結果往往是問題不斷。這次企業發債,控制不好,很容易變味。一旦融資總額過大,剩余資金就會變成其他形式的投資乃至投機資本。最終為10.7萬億的地方政府負債不斷加碼,推高地方金融風險系數。那么,發債建房的過程也就成了推高地方金融風險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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