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3 01:06:03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許金民
每經記者 許金民
昨日(3月2日),多家券商高層向媒體透露,證監會已于本周召開會議,正式同意發行高收益債。會上,證監會主要領導表示:“高收益債將采取注冊備案制發行,由深交所和上交所操作,各級監管部門不涉及管理或者審批,券商自負盈虧。”相關管理規定2月底就已報國務院審批。
資料顯示,高收益債是信用等級低于投資級別的債券,又被稱為垃圾債券、投機級債券,根據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對債券的信用等級劃分,低于BAA或BBB的債券為高收益債,有時也包括未被評級的債券。此類主要由信用等級較低或盈利記錄較差的公司發行,具有風險較高、高收益的特征。
證監會主要領導表示,評價一個公司能否發行高收益債主要有3個標準:一為中小企業;二為注冊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蘇、廣東;三為高科技企業、三農企業,或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果高收益債相關管理規定順利獲批并實施,無疑能為部分中小企業提供一種新的間接融資渠道,有利于緩解其資金壓力。
高收益債的發行對證券公司也是實質性利好,“以往證券公司主要依靠經紀、自營業務獲取收入,業務單一,盈利狀況好壞取決于市場,完全是靠天吃飯。高收益債的發行無疑為證券公司增添了一種盈利模式。”該人士透露。
證監會同意發行高收益債,其實早有預期。
今年1月,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對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資本市場改革和監管工作做出了具體部署,當中就重點提到了高收益債。郭樹清表示,要顯著提高公司類債券融資在直接融資中的比重,研究探索和試點推出高收益企業債、市政債、機構債等債券新品種。
2月27日,上交所發出《關于調整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分類標準的通知》,決定將 《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第2.2條第(二)項修改為“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 (原規定為不低于15億元),或最近一期末的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修改后的《公司債券上市規則》自2012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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