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3-02-21 09:47:28
基金業協會借鑒香港做法,引入了持牌負責人的概念,要求登記的管理人需要兩名持牌負責人。
作為《 私募證券 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配套措施,日前中國基金業協會擬定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產品備案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登記備案規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條件較為適度,而且產品實行事后備案。根據《登記備案規則》,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實繳資本、管理規模、人員資格和誠信記錄等四個方面滿足適度條件,即 實繳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管理規模在1億元以上,有兩名持牌負責人以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機構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等,協會給予登記,股權投資 和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的登記參照執行。此外,該協會不設產品備案條件,對于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管理人,其管理的產品在協會進行事后備案。
與此同時,基金業協會借鑒香港做法,引入了持牌負責人的概念,要求登記的管理人需要兩名持牌負責人。持牌負責人資格由協會認定,需要滿足管理公 司日常運營事務、具有三年以上投資管理行業工作經驗、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法律法規考試、具有良好誠信,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等四個條件。如果登記的 基金管理人出現違法違規等情況,主要由持牌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僅如此,基金業協會將加強后續自律管理作為登記備案工作重點,強調持續監管和客戶資金安全保證。根據《登記備案規則》,基金業協會將進行持續 的自律監管,包括公開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信息,要求私募基金進行托管,資金募集賬戶需由銀行監督,對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持續現場或非現場檢 查,實施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等。
同時,基金業協會在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實行自律監管的同時,努力做好登記備案相關服務管理工作,包括開立賬戶,交流培訓,統計分析,創新支持等。
據介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產品備案都通過網絡系統實施,便于統計分析。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規范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產品備案行為,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 展,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等法律法規及協會自律規則,協會擬定了《登記備案規則》,此后 協會將陸續制定私募基金相關自律規則和指引,努力做好行業的自我管理,提高行業信譽,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