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4 00:47:59
河南宋基會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類似的公益組織在資產管理和投資運作方面還存在不小漏洞,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管,基金會很容易淪為利益輸送的橋梁,社會各界對于公益事業的熱情就會被踐踏。
◎周俊生
日前,由河南宋慶齡基金會投資1.2億元建造的一個疑似宋慶齡的巨型雕像,在尚未完全建成的情況下又被拆除,這引發輿論對河南宋基會的高度懷疑。一個公益基金會,何以會花巨款投資建造這樣一個工程?又何以在未竣工的情況下將其拆除?是什么造成了河南宋基會如此大手腳的花錢風度?據悉,一個聯合調查組已經進入河南宋基會,期望通過調查向民眾提供這些問題的答案。
成立于1992年的河南宋基會,是一個從事公益事業的機構。這種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標的機構,其資金來源通常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這就決定了它不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市場化機構。在目前進駐河南宋基會的聯合調查組尚無調查結果公布的時候,更多的問題已經暴露出來。由該基金會公布的2011年報顯示,在其應收賬款中,河南宋基投資有限公司欠款高達約24億元。這個宋基投資是由河南宋基會的秘書長張悍東等人出資成立的公司,在公司建立之初,張本人擁有90%的股份。
按照河南宋基會的說法,宋基投資是它對外投資的主要平臺,但是,這與民政部2012年發布的《關于規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 (試行)》中的規定明顯相悖。該試行規定要求,基金會的對外委托投資,必須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基金會不得向個人、企業直接提供與公益活動無關的借款。
顯而易見,河南宋基會為了對外投資而由秘書長出面建立一個投資公司,已經超越了基金會的職能,而這種基金會的秘書長和投資公司的法人代表由一人兼任的模式,則為基金會的投資暗度陳倉。雖然基金會的投資還有賬可查,但是,通過這筆投資所得的盈利是返還給了基金會,還是由投資公司作為投資盈利記入自己賬上,甚至轉化為私人收益,河南宋基會卻未向外界公布。
筆者以為,宋基投資的出現,就是為了把河南宋基會的利益輸送出去而建立的。盡管宋基投資在2011年進行了股權更改,秘書長本人的股權降至10%,但其他的一些股東不過是拉來湊數的,有的公司就是為了這次股權更改而建立的,他們不僅注冊地與河南宋基會在一起,而且其中有的個人股東是宋基投資的年輕員工。
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股權關系,只是為了掩蓋秘書長個人操控河南宋基會與宋基投資之間利益輸送關系的實質。即便進行了這樣的股權更改,這種由一家投資公司接受基金會委托進行投資活動的模式,仍然是違反民政部《若干規定》的要求的。
河南宋基會之所以能夠違反國家規定,將社會各界憑著對慈善事業的熱情募集來的巨額資金私自用作投資,關鍵在于目前對基金會之類的公益機構的監管不夠有力,河南宋基會的問題早已暴露,但卻未能及時進行徹底整改,只是將宋基投資的股東拆分了一下就成功地瞞天過海,憑借這一招就躲過社會的關注。如果沒有這次拆除雕塑的事情重新引起媒體的注意,它在內部投資運作上的問題也就很難被挖掘出來。
河南宋基會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類似的公益組織在資產管理和投資運作方面還存在不小漏洞,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管,基金會很容易淪為利益輸送的橋梁,社會各界對于公益事業的熱情就會被踐踏。這種風氣如果不能得到糾正,任其發展下去,人們對公益事業的熱情就會減退,最終使公益事業無法有效地開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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