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8-27 10:39:16
上海律師嚴義明26日以維權律師團的形式向證監會發送《關于光大證券816烏龍事件涉嫌違法違規的調查建議函》。
上海律師嚴義明26日以維權律師團的形式向證監會發送《關于光大證券816烏龍事件涉嫌違法違規的調查建議函》。
建議函顯示,5位投資人委托律師就“8·16”事件涉嫌構成虛假陳述、內幕交易以及操縱證券市場三大違法違規行為向證監會提交建議。
在建議函中,維權律師認為,首先,光大證券董秘構成虛假陳述。在“8·16”事件中,滬指大幅拉升,嚴重影響市場股票價格,屬于應該及時公告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光大證券董秘作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誤導性陳述,導致眾多投資者高價介入,遭受損失。律師認為,董秘的表態存在虛假陳述,嚴重誤導投資者,使得投資者認為有政策利好出臺,在追高之后被套,造成了損失。在期貨市場上,也有眾多投資者由于誤判形勢,先是跟風轉做多頭,后遭受股指期貨下跌,損失較重。
其次,律師認為,光大證券自身原因造成股市異動但未及時披露,在公告之前,造成異常波動的事件屬于內幕信息。作為光大證券的全資子公司,光大期貨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光大證券和光大期貨存在共謀可能,可能共同構成內幕交易。律師表示,如果光大證券和光大期貨相關期指空單獲利,則依據《刑法》第180條以及《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由于非法獲利數額巨大,可能構成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罪。
第三,律師認為,光大證券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光大證券利用信息優勢和資金優勢對沖空單,客觀上影響股市大盤,給投資者造成損失,這種通過集中信息與資金優勢操縱股票價格、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同時,市場股價下跌可能也有其他原因,其中因果關系難定,需要證監會對事實進一步調查。
原文鏈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8/27/c_1252519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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