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5-15 10:10:31
在由第三方支付帶來的我國支付市場新格局的形成過程中,滋生和裹挾了若干不健康因素
在由第三方支付帶來的我國支付市場新格局的形成過程中,滋生和裹挾了若干不健康因素。需要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前提下,通過尋找參與各方的“最大公約數”來調整和規范。面對新挑戰,支付市場參與各方,都需回歸本源,尊重規律,敬畏規則,調整心態。
文/杜靜
以“余額寶”類業務的出現為主要標志,第三方支付成了“殃及池魚”的第一個對象,市場相關各方臺面上爭論和私底下激烈博弈不曾停歇。在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做出了新規范和要求后,市場并未平靜,甚至還彌漫出一股狂躁情緒:認為這一政策限制了民眾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對互聯網金融價值期待保持均衡的實現能力,有一種利益的相對剝奪感。
第三方支付在我國目前全部支付結算業務中所占比重不超過5%,但勢頭強勁,保持著年50%以上的增速。這不僅影響和改變著我國原有支付市場的生態格局,而且主導和引領未來支付市場的發展方向。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一新格局的形成和變化中,也滋生和裹挾了若干不健康因素,正積聚并形成反市場的力量,干擾和扭曲第三方支付市場關系。“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是其采取的基本策略和方法。
從商業銀行來講,他們“舞”的是期望收緊第三方支付業務之“劍”,比如出現了以“控制交易額度和頻率”為主要特征和內容的市場行為。商業銀行的主要理由是,如果缺乏遏制與控制的第三方支付市場,會給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帶來巨大沖擊,產生系統性風險。其實,以系統和全局而言,任何時間內資金的支付形態、方式和數額,與市場的流動性總體狀況和程度并無關聯。因為在剔除外匯結匯、央行貨幣發行和商業銀行信用創造三大因素后,市場的流動性總量總是衡等的,而真正影響市場流動性結構的,是由于客戶的變化出現的不同商業銀行間、不同時期的流動性強弱變化。這一變化直接形成單個商業銀行的經營壓力,但并不構成金融市場的總體和系統性風險。所以,商業銀行在“風險和流動性”大旗下,“舞”的是以自我為中心、釋放經營壓力的“假劍”。
從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講,他們“舞”的是希望寬松第三方支付業務之“劍”,比如出現了人為模糊第三方支付結算性質、條件和方式的市場行為。他們的主要理由是,第三方支付若干附帶條件和流程的設定,成了商業銀行壟斷經營的新因素、新動力以及金融創新的新枷鎖。其實,商業銀行并不具有壟斷支付結算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結算的條件和能力。任何商業銀行的客戶總是動態變化的,這就決定了資金支付結算的非唯一性。商業銀行可以延緩、影響甚至改變某一筆資金的支付方向和性質,但不能改變資金不支付的事實。另外,第三方支付結算方式、條件和流程的必要約束,不是影響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前提性條件和必然性障礙,而恰恰是以利用制度漏洞和不足的創新無法持續。所以,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支付便利的預期下,“舞”的是掙脫約束、拓展生存空間的“虛劍”。
從資金持有者來說,他們“舞”的是要求放活第三方支付業務之“劍”,比如出現了“坐支”或繞開正規支付體系轉移資金的市場行為。他們的主要理由是,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面簽”的規定,弱化了其“快捷支付與多樣化增值”的權利和選擇。其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資金支付本質上已沒有快捷和不快捷之別。就除信用卡還款存在資金“在途期”外,所有的支付結算都能做到資金當日到賬。因為資金的“時間價值”即賬戶積數是以“天”為單位核算的。資金的實時到賬、2小時到賬和當日到賬,對于資金時間價值而言,并無區別。第三方支付的規范和管理,并不影響資金持有人的投資選擇和價值增值。所以,資金持有者在互聯網金融大潮下,“舞”的是增加選擇機會、無風險獲取資金溢價權利空間的“盲劍”。
資金的支付和轉移,是表象。客戶關系的變化和轉移,才是本質和關鍵。這也是第三方支付業務快速成長的主要動力和直接原因。之所以市場的參與各方左顧而言他,言而囁嚅與行而趑趄,實在是各有隱痛:商業銀行不甘心原有的低成本業務幾乎不設防地從第三方支付的通道快速流失;第三方支付機構希望借力互聯網金融,在類似于賭注高收益的冒險中,從第三方支付上打開缺口,急劇形成和快速擁有新的客戶群體;資金持有者當然知道資金支付規范程度與安全的關系,他們毅然決然地參與,既有前期試水過程中得到的甜頭,也有政府托市的心理預期支撐。這些因素和行為的疊加與交織,使第三方支付市場關系變得更為復雜和扭曲。
對當下第三方支付業務中存在和出現的“假現象”和“假動作”,需要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前提下,通過尋找參與各方的“最大公約數”來調整和規范。第三方支付應以安全支付為前提和目標,在“便捷服從安全”的原則下,力求過程透明、流程經濟、體現互動;第三方支付應以獨立支付為基礎和屬性,在“客戶利益至上”的原則下,分離和分隔市場不同參與者由于利益格局和預期的影響附加給第三方支付的變異性條件與流程,做到“清潔”支付;第三方支付應以動態支付為手段和特征,在“多樣性+靈活性+補充性”的原則下,協調與商業銀行的關系,實現“全天候”支付。以此避免商業銀行以金融安全為借口的封閉,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快捷支付為借口的違規,資金持有人以價值增值為借口的盲從。
支付結算是社會財富轉移的手段和載體,支付結算方式及其變化反映的是社會經濟轉型和發展的狀態與結果。可以預料,隨著互聯網經濟和金融等新興業態的大量涌現和快速發展,第三方支付在社會全部支付業務中的比重,會急劇提升。而且對于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也會提出新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挑戰,支付市場的參與各方,需要回歸本源,尊重規律,敬畏規則,調整心態,務實應對。
(作者系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流動資金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起草專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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