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01:22:18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施娜 發自浙江杭州
每經記者 施娜 發自浙江杭州
近日,溫州市蒼南縣金融辦依據《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一家融資信息服務企業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據悉,這是溫州市首例“民間融資備案”罰單,也是全國首例。
據了解,《條例》作為全國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規和首部專門規范民間金融的法規,已于2014年3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
根據規定,“單筆借款金額300萬元以上”“借款余額1000萬元以上”“向30人以上特定對象借款”等民間借貸情形必須備案。
此次被罰的P2P網站,因撮合的多起民間借貸實際利率高于其報備的利率,故被罰1萬元。同時,蒼南縣三家企業機構因部分民間融資未報備而被責令限期改正,若在限期內未能前來備案,也將根據《條例》作出行政處罰。
對此,浙江高品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蔡國慶表示,P2P平臺虛報利率并不是很普遍,該平臺可能是想說明經營業績好。同時,P2P平臺向超過30人融資,按規定要備案而未備案的情況很普遍。
溫州金算子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陶開波表示,入駐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的機構每一筆交易都是按規定備案的,而不在服務中心的機構存在一些沒有按規定備案的情況。實際利率并非備案上報的利率可能性也有,但數量比較少。
溫州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民間融資執法檢查平時都在做,此次罰單是第一單,接下來還會開出第二、第三單。目前,檢查按不同機構分類進行,小貸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有效檢查面為100%,其他的為20%,且今后檢查的力度將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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