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01:12:58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左越
◎每經記者 左越
退市新政發威了。因博元投資構成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3月31日依法對其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博元投資也因此成為退市新政正式實施之后,滬深兩市首家因重大違法行為啟動退市機制的上市公司。
博元投資此次涉及的違法行為到底有哪些?《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為您逐一解析。
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在3月27日的證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因博元投資構成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3月27日證監會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且,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3月31日依法對博元投資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事實上,早在去年6月,博元投資因重大違法違規被廣東證監局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博元投資曾于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東華信泰已經履行及代付的股改業績承諾資金3.85億元并沒有真實履行到位。
而為了掩蓋這一事實,博元投資在2011年~2014年,多次偽造銀行承兌匯票,虛構用股改業績承諾資金購買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置換、貼現、支付預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財務信息嚴重虛假的定期報告。
鄧舸同時表示,從行政調查的情況來看,博元投資違法行為十分嚴重。
三宗罪全解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博元投資此次是因為構成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等三宗罪而被退市風險警示。
具體來看,第一宗罪是虛構銀行交付數據。博元投資全資子公司珠海裕榮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榮華)財務資料記載了多筆發生于2011年的銀行收付交易:4月29日收回東莞市景瑞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借款3.84億元;5月25日從中信銀行東莞星河支行賬戶轉賬3.84億元至裕榮華建行深圳中心區支行賬戶;8月1日從深圳寶生村鎮銀行賬戶轉賬3.9億元至裕榮華建行深圳中心支行賬戶;9月26日向深圳市利明泰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付款1000萬元;10月31日向工行上海分行付款3215.83萬元;12月13日向華信泰付款1302.17萬元;12月13日向華信泰付款33482萬元。
不過,經過調查,裕榮華上述7筆銀行收付交易都沒有真實發生。
第二宗罪,博元投資和子公司的應收票據交易存在背書不實情況。2011年~2012年博元投資子公司珠海信實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信實)向珠海青禧貿易有限公司、天津同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同杰)購買了銀行承兌匯票,共73張。向天津同杰支付銀行承兌匯票30張,收到天津同杰背書的銀行承兌匯票44張,并且將36張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給天津同杰。并且,2013年博元投資將121張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給天津同杰及其他6家公司,收到77張承兌匯票。
然而,除2011年12月珠海信實收到的1張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1000萬元)查無此票外,其他與上述銀行承兌匯票票據號碼相一致的票據背書中,均沒有記載珠海信實、珠海青禧、天津同杰等公司的背書信息。此外,博元投資和相關銀行分別提供的票據復印件還存在部分票據票面信息或樣式不一致等情況。
第三宗罪,博元投資還披露了財務信息嚴重虛假的定期報告。其中,2011年年報虛增資產3.47億元(占資產總額69%),虛增負債1223.84萬元;2012年半年報虛增資產3.55億元(占資產總額69%),虛增負債828.91萬元,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129.9萬元 (占利潤總額326%);2012年年報虛增資產3.65億元(占資產總額62%),虛增負債876.26萬元,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893.2萬元(占利潤總額90%);2013年半年報虛增資產3.78億元(占資產總額59%),虛增負債1017.29萬元,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1347.25萬元(占利潤總額544%);2013年年報虛增資產3.78億元(占資產總額62%),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2364.54萬元(占利潤總額258%);2014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317.4萬元(占利潤總額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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