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30 12:08:07
河北省住建廳近日對河北環首都10個限購縣(市)的20家房地產交易中介機構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嚴禁中介機構采取制造恐慌氣氛、低價收進高價賣出房屋賺取差價、哄抬房價等非法牟利行為。承德、邯鄲等地的9家典型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機構被點名通報。
據河北省政府官網3月30日消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3月27日對河北環首都10個限購縣(市)的20家房地產交易中介機構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主旨在于規范中介行為,落實出臺的樓市調控新政,并對房地產中介機構進一步提出具體要求。
河北省住建廳負責人在約談中指出,河北房地產中介行業存在發布虛假信息、協助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侵占挪用交易資金、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泄露或不當使用委托人信息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嚴重侵害民眾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河北省住建廳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明確6點要求。
一是認真貫徹調控政策。中介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限購、限貸等政策,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不得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貸的行為。
二是嚴格執行備案制度。要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有關要求,主動到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不得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否則,將通過限制網簽資格、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等手段進行懲處。
三是規范房源信息發布。中介機構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內容真實、全面、準確,在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布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一致。不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
四是明示服務收費價格。中介機構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不得利用虛假或容易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等進行價格欺詐。提供代辦產權過戶、貸款等服務的,應當由委托人自愿選擇,不得強制提供服務并額外收取費用,不得誘導、助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規避交易稅費。
五要規范居間代理行為。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不得違反政策法規規范,違背職業道德,采取制造恐慌氣氛、炒賣房號、低價收進高價賣出房屋賺取差價、哄抬房價等非法牟利行為。
六要保證資金安全。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資金。嚴禁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9家被通報的典型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機構名單:
1、承德蘭開房地產經紀咨詢有限公司(承德);
2、張家口恒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張家口);
3、中匯鑫創(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唐山);
4、三河市夏威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唐山);
5、固安縣中梁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廊坊);
6、邯鄲市漢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邯鄲);
7、河北房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邯鄲);
8、定州市雙淼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定州);
9、定州市聚易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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