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7-05-31 10:14:19
記者獲悉,目前部分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希望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下簡稱“銀登中心”)實現非標轉標準化,從而不受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規模的上限限制。
具體的操作模式是:銀行A想給企業甲通過非標形式發放融資款,銀行A私下委托銀行B先向企業甲發貸款,然后在銀登中心掛牌出讓,銀行A在同一天,通過信托通道受讓該筆信貸資產。通過銀登中心轉讓的信貸資產可實現非標轉標準化。
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內部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近日我們部門開會也討論了這一模式。”
該人士對記者表示,過去幾年,伴隨著銀行同業業務的迅速發展,大量以信托/資管計劃受益權方式的資產出表模式比較盛行,但此種模式衍生出的問題就是“假出表”。部分銀行通過“假出表”的形式將信貸資產臨時性的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其他金融機構在約定的時間再賣回給出表銀行,出表銀行因此可以實現在季末、年末日或財務報表日等重要時點將其一些不良資產或者是受限資產臨時出表,從而逃避監管。這種模式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包括私募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和無金融牌照的工商企業也充當了“代持”或隱藏銀行信貸資產的通道。
在此背景下,為了規范銀行信貸資產出表,減少私下一對一的信貸資產轉讓的交易,銀監會于2016年4月底發布《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82號文”),要求所有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都需要在銀登中心集中登記,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信貸資產收益權,在銀登中心完成轉讓和集中登記,相關資產不計入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統計。
目前來看,“82號文”中“不計入非標”這一規定似乎被當下部分中小銀行視為“救命的稻草”,希望借此做一些新增融資業務。
聯訊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研究員李奇霖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之前監管層限制理財投資非標的比例,其中一個原因是理財投資非標只披露大類,資產質量、風險等信息。目前來看,通過銀登中心做非標轉標對信息披露有很高的要求,另外,當前銀行獲取資金的成本比較高,肯定會轉向非標的高收益率產品,但只要符合流程,就不能算違規,應該是合理的。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監會日前下發的《關于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46號文)中提及,是否存在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總額超過規定上限的情況;是否通過將非標資產人為調整按照標準資產核算,影響流動性指標等情況。目前這一項的自查階段也已進入尾聲,同時也是本輪專項治理和排查的重點。
當前對于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總額的限制,主要源于2013年出臺的8號文《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限制了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規模的上限,為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銀行上年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
2017年3月29日,銀監會針對票據違規操作、掩蓋不良、規避監管、亂收費用、濫用通道、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市場亂象,作出了25件行政處罰決定。
銀監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3月末,銀行理財資金投向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余額4.93萬億元,占全部理財資金的比重為15.4%,比2013年高峰時期大幅下降20.6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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