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16:54:14
【廣東省網信辦對騰訊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作出行政處罰】近期,廣東省網信辦經立案調查,認定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微信公眾號平臺用戶發布的法律法規禁止發布的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并依法決定對騰訊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廣東省網信辦對騰訊公司作出最高罰款的處罰決定。同時,要求騰訊公司針對違法問題進行深入整改,切實履行平臺管理的主體責任,規范微信公眾信息服務,對發布違法和不良信息的公眾賬號堅決依法處置。(網信廣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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