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論壇 2017-12-30 09:43:04
12月29日,股轉公司集中發布對8家新三板公司的“罰單”,這8家掛牌公司的違規行為均發生在申請掛牌過程中,被罰的事項主要為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29日,股轉公司集中發布對8家新三板公司的“罰單”,這8家掛牌公司的違規行為均發生在申請掛牌過程中,被罰的事項主要為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其中,安正新材于2016年10月31日提交掛牌申報材料,2017年1月26日領取掛牌同意函,2017年2月22日完成掛牌。
安正新材于2016年8月29日與天津農村商業銀行河北支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3億元人民幣借款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天津塑力線纜集團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直接施加重大影響的關聯方。
股轉公司表示,上述事實已構成關聯交易,但安正新材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等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
海斯迪于2014年11月12日提交掛牌申報材料,2015年1月23日領取掛牌同意函,2015年2月17日完成掛牌。
2014年9月2日,宜陽海斯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東、時任海斯迪董事的李朋閣控制的公司)與自然人張紅利(與深圳海斯迪公司無關聯關系)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張紅利向宜陽海斯迪提供人民幣526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1月1日,利息按每月18.6‰計算,約定由海斯迪等相關主體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股轉公司指出,上述事實已構成關聯交易,但海斯迪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等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
根據相關規定,股轉公司對上述8家新三板公司以及掛牌公司時任董事長、時任董事會秘書或時任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均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來源:新三板論壇 記者: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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