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1-02 21:52:20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葉峰
升達林業(002259)1月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四川升達林產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升達集團)的通知,升達集團及其自然人股東江昌政等已根據《增資協議》和《增資協議補充協議》的約定,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焦作市保和堂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和堂)按照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向升達集團及其自然人股東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認為上述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條件,決定予以登記立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17年9月19日和11月1日,升達集團及其自然人股東分別與保和堂簽署《增資協議》和《增資協議補充協議》,保和堂將通過增資升達集團,間接入主升達林業。然而,2017年12月30日,升達林業公告稱,在協議履行中,保和堂多次出現違約情形,并構成了協議約定之實質性違約,同時,升達集團多次與其協商溝通,并催告保和堂嚴格按照協議履行相關義務,但保和堂卻一直未予以履行和提出解決方案。鑒于此,升達集團及自然人股東決定終止前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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