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 2018-02-09 00:32:33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標志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
當小學一年級新生免費領取正版字典和地方課程教科書時,他們跟身后的家長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字典和教科書的經費,可能分別來自中央和地方財政。
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一攬子亮出八大類18項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改革舉措,標志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
多位長期跟蹤財稅體制改革的權威專家告訴新華社記者,一定程度而言,這份改革方案為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保障制定了“國標”,更為后續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提供了引領和支撐。
改革以與“人”最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為突破口。
對于為什么要推進這項改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總體上符合國情。但隨著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以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加快,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大量增加,原有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和保障方式出現了一些不相適應的情況,如共同財政事權范圍不夠清晰;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保障沒有基礎標準,地區間實際支出水平差距較大;有些基本公共服務地方支出責任偏重等。
稍微研讀這份改革方案就會發現,無論是義務教育、學生資助,還是基本就業服務、基本養老保險,抑或是基本醫療保障、基本衛生計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個類別統統與人和家庭緊密相連。
“首先應該明確一點,這次改革不是涉及所有的財政事權,更不是所有的事權,而是限定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共同財政事權。”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改革以與“人”最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為突破口,體現了中央關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的要求。
他認為,這次改革的一大重點,在于為共同財政事權方面劃分支出責任,并不是說這是手術刀式的改革方案,支出責任劃分原來就有,現在是要更加明確化、規范化。而且,改革方案定了以后,各地就要嚴格照此執行,不能再出現推諉扯皮等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涉及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關系,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文明各個領域,涉及到利益關系的調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統籌設計,分步實施,穩妥推進,改革過程中要與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創新管理、優化服務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銜接,與教育、醫療衛生等各項改革相結合,形成統籌推進各項改革的新局面。
對不易或暫不具備條件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的9項事項,地方可結合實際制定地區標準。
此次改革方案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范圍。具體包括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基本就業服務、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基本衛生計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類,共18個事項。
二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國家基礎標準。參考現行財政保障或中央補助標準,制定9項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的國家基礎標準。地方在確保國家基礎標準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國家基礎標準的地區標準,應事先按程序報上級備案后執行,高出部分所需資金自行負擔。對不易或暫不具備條件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的9項事項,地方可結合實際制定地區標準,待具備條件后,由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是規范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的支出責任分擔方式。主要實行按比例分擔,并保持基本穩定,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7個事項實行中央分檔分擔的辦法,并將其分擔比例適當簡化和歸并為五檔。
對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等6個按比例分擔、按項目分擔或按標準定額補助的事項,暫按現行政策執行。對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等5個事項,中央分擔比例主要依據地方財力狀況、保障對象數量等因素確定。
四是調整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下設立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原則上將改革前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統一納入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
五是推動省以下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中央財政要加強對省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省級政府要考慮本地區實際,根據各項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性、受益范圍和均等化程度等因素,結合省以下財政體制,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加強省級統籌,適當增加和上移省級支出責任;縣級政府要將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優先用于基本公共服務,承擔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組織落實責任。
分檔劃分的優勢顯而易見,一是打破利益格局固化、更顯公平,二是從實際出發、體現科學。
外界普遍關注的一點是,本次改革方案中,中央對不同地區并沒有簡單按東中西確定分擔比例分擔支出責任,而是大體依據地方財力分檔次確定分擔比例。
以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學雜費補助、計劃生育扶助保障等7個事項為例,中央分擔比例由此前的七檔簡化歸并為五檔。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份,中央分擔80%。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個省,中央分擔60%。
第三檔包括遼寧、山東、福建3個省,中央分擔50%;第四檔包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4個省份和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中央分擔30%;第五檔包括北京、上海2個直轄市,中央分擔10%。
中央財經大學新市場財政學研究所所長李俊生教授說,我國幅員遼闊,改革開放40年來,東中西部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已經發生很大變化,此次改革沒有沿用以往的劃分方式,是與時俱進的體現。
“分檔劃分的優勢顯而易見,一是打破利益格局固化、更顯公平,二是從實際出發、體現科學。”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說。
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體現了中央的支出責任,減少了專項轉移支付,是對轉移支付制度的重大調整完善。
實際上,在推出這份改革方案前,中央已經數次就相關領域改革作出了部署。本次涉及八大類18項的民生領域改革,正是此前一系列部署的最新落實。
劉尚希認為,這份改革方案的另外一個亮點在于,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下設立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原則上將改革前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統一納入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
“這類轉移支付體現了中央的支出責任,減少了專項轉移支付,是對轉移支付制度的重大調整完善。”他說,“表面上看,動靜似乎不大,但實際作用是相當大的,一旦機制形成,以后支出責任就要按這個走,這是實質性的改革舉措。”
在這一制度安排下,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項目都對應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應該優先予以保障。
李俊生認為,這次改革方案主要解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相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實際上,問題更為復雜的是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方案中雖有提及推動省以下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但沒有詳細闡述,這也是從易到難的戰略考慮。
“這次改革是個新的起步。”劉尚希說,“飯得一口一口吃,能向前邁出一步,就是勝利。”(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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