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4 18:44:44
中共中央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合理配置宏觀管理部門職能。科學設定宏觀管理部門職責和權限,強化制定國家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更好發揮國家戰略、規劃導向作用。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加強和優化政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職能,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和優化政府法治職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和優化政府財稅職能,進一步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夯實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礎。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協調性,優化金融監管力量,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和優化政府“三農”工作職能,扎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構建統一高效審計監督體系,實現全覆蓋。加強和優化政府對外經濟、出入境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職能,推動落實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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