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30 16:02:02
每經實習編輯 張北
11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瓜子二手車)頒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后者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宣傳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責令瓜子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以罰款1250萬元。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經過調查后的結論是,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442,878輛車;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92,375輛車,兩者的二手車成交數量均超過瓜子二手車的成交數量。瓜子二手車對此回復稱,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公司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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