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0 00:11:19
日前,東莞證券因兩單債券“15華容債”和“16南縣債”,被湖南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火山君注意到,近年來,多家券商因在債券的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等方面受到了處罰。
每經記者|劉海軍 每經編輯|吳永久
圖片來源:攝圖網
又一家券商投行違規被罰了。
日前,東莞證券因兩單債券“15華容債”和“16南縣債”,被湖南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火山君注意到,近年來,多家券商因在債券的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等方面受到了處罰。
日前,東莞證券因兩單債券“15華容債”和“16南縣債”,被湖南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湖南證監局于2018年7月對東莞證券發行承銷并受托管理的部分債券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并于10月對該公司進行了延伸現場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在盡職調查方面,監管人員發現,“15華容債”項目未對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權屬關系進行充分核查,部分子公司雖具備人民政府出具的股權劃轉或資產注入文件,但至今尚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且未進行披露;盡職調查底稿中部分數據錯誤。與此同時,“16南縣債”未對發行人是否屬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進行核查。
二是在受托管理方面,東莞證券未及時發現“15華容債”募集資金未用于核準用途,其中1.5億元用于支付縣財政局往來款項,占債券募集資金的37.5%;2017年2月發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發生變更,未督促發行人進行臨時信息披露且未出具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2016年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部分數據填寫和計算錯誤;現場檢查亦未見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受托管理相關底稿。
另外,“16南縣債”未見2017年1月至6月受托管理相關底稿;部分訪談底稿無當事人簽名;與不同對象的訪談,問題和回復內容完全相同。
對此,湖南證監局決定對東莞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情況說明。
同樣,在今年9月,作為債券受托管理人的東莞證券未對債券發行人募資有效監管,也被證監局警示了。
貴州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發行人將“15龍里債”募集資金2.25億元轉借給貴州龍里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貴州省貴龍城市經濟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現更名為貴州貴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貴陽城市經濟圈貴龍城市經濟帶建設指揮部(現更名為貴州快遞物流集聚區管理委員會)、龍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貴州龍里經濟開發區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龍里縣交通運輸局、貴州騰龍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和龍里縣水務局8家單位。
而東莞證券作為債券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第十三條規定和《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第五條約定,督促發行人遵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近兩年來,因債券的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等方面導致券商的投行被罰,已經有多起案例發生了。
2017年11月,因“17泰達債”募集說明書對截至 2015 年底對外擔保情況披露不完整,發行人泰達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牽頭主承銷商新時代證券、聯席主承銷商上海華信證券全部被天津監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今年5月,深圳證監局對英大證券公司債業務及發行次級債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公司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部分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未勤勉盡責,未審慎核查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財務會計信息等情況,未在對各種盡職調查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獨立判斷;二是部分受托管理公司債券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對存續期發行人情況進行持續跟蹤、監測,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還本付息安排監督不及時、核查不足,未能有效督導發行人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英大證券因上述違規行為,被深圳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
在今年9月,浙江證監局向德邦證券下發了調查通知書,認為公司在五洋建設債券承銷過程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之后,在9月26日,四川證監局披露了《關于對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在對華西證券投行類業務進行現場檢查時,證監局發現,公司作為“16順風01債”的受托管理人,存在多項未履職事項。比如,發行人原計劃將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但隨后被監管層發現,其中一部分資金被調撥給子公司用于支付銀行貸款保證金。對于變更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華西證券未在臨時受托事務報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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