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26 16:54:52
每經編輯 王鑫
深交所公告稱,陽光凱迪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2017年、2018年連續二年虧損。根據《證券法》第六十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6.1條的規定,本所決定該公司發行的“16凱迪債”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所暫停上市。陽光凱迪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等規定,做好債券暫停上市及后續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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