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9-02 14:52:09
近日泉州一男子被共享單車起訴要求支付2萬多元,原因是該男子在去年5月租用了一輛共享單車后沒有歸還,而且還把車弄丟了。不過,在賠償了1800元之后,現在雙方已經和解。
每經編輯 王嘉琦
圖片來源:攝圖網
去年5月,泉州一男子租用了一輛共享單車后沒有歸還,而且還把車弄丟了。
一年多之后,他被這家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起訴,要求按每天60元、支付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的費用,共計2.55萬。
不過,在賠償了1800元之后,現在雙方已經和解。
據央廣網報道,近日,泉州一男子遭“小黃人”共享單車25500元高額索賠一事引發(fā)社會關注。
今年8月初,泉州“小黃人”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向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法院遞交一紙訴狀,將曾經使用過微笑自行車的劉先生起訴至該法院。起訴書中要求劉先生歸還所借車輛,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關系,并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據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法院法官辜偉隆介紹,被告劉先生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后,到法院作陳述時表示:
去年5月18日,他在九一街天都廣場附近租用自行車,騎到百捷中央公園斜對面的站點還車。還完之后他就走了。辦完事后回九一街想再租輛“小黃人”公共自行車的時候,發(fā)現租不了,于是立馬向微笑自行車公司客服咨詢,客服回復稱,他先前借的車沒還,并告訴他車輛的編號,讓他去找,重新歸還一下。
劉先生又回到百捷中央公園斜對面的站點,但是找不到那輛車,他又聯系客服,客服讓他報警,他就報警了。報警的時候差不多是晚上9點多,他在那邊一直等派出所的人過來,因為手機沒電,他就去旁邊的小超市邊充電邊等,等到晚上11點左右,他未看到民警,就聯系了派出所,派出所回復說,到現場后,聯系不上他,就走了。
次日,他又和微笑自行車公司客服聯系,客服說他們那邊可以處理,也會協助找尋車輛,如果幾個月后找不到會要求賠償,之后就沒再管這事了。
據澎湃新聞報道,8月初,劉先生接到了戶籍地家人的通知,稱收到了法院送來的傳票與律師函。訴狀中,微笑自行車公司除了要求劉先生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外,還要求他歸還所借車輛,并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關系。
“一輛自行車的成本才幾百塊,現在怎么算到了2萬多塊?”劉先生對該筆高額索賠提出質疑。
據央廣網報道,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鄭美玲表示,該用戶在車輛丟失一個月后還未找回,且公司多次與用戶聯系,該用戶均無回應。鑒于用戶不主動配合,且無提供報警回執(zhí)單,該用戶有可能存在惡意侵占車輛不歸還現象,按照公司收費標準,每天封頂60元,從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
8月28日,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法院收到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遞交的撤訴申請書,原被告雙方已于庭外達成和解。
劉先生在接到傳票后,已于8月24日通過“小黃人”官方微信平臺支付賠償了車輛遺失費用1800元,公司綜合多方考慮,于28日下午將向法院申請撤訴。
至于公司為什么同意和解費用為1800元,鄭美玲表示,泉州微笑公共自行車遺失車賠償標準是2000元,根據車輛投入使用年限折舊。按照公司賠償標準,因個人原因造成車輛丟失,一個月后如未找回,需先預賠償,待車輛找回公司會主動退回款項。
另據澎湃新聞報道,微笑自行車公司負責人稱,目前因成本原因,自行車均沒有安裝GPS定位,如果遇到車輛丟失,建議用戶還是要立刻與客服反映,公司會通過工作人員路面檢查協助尋找車輛并定期進行車輛維修。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廣網、澎湃新聞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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