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1-07 16:23:04
每經記者 宋可嘉 每經編輯 梁梟
今日(11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樂視網方面獲悉,公司已繳納612萬元訴訟費,并且目前沒有搬離樂融大廈的計劃。“這是我們合法租賃的場地,我們不會搬走的。”樂視網董事長劉延峰說。
劉延峰表示,今日(11月7日)去交了612萬元的訴訟費。而對于這筆訴訟費的來源,劉延峰表示,是“砸鍋賣鐵”賣出來的。“這筆錢對樂視網來說就是天文數字,我們砸鍋賣鐵唄,沒有別的辦法。信心當然是有的,我們一直相信司法公正,交錢就是為了打贏官司,否則我們為啥一定要交這么多錢?”劉延峰說道。
而關于如果輸掉這個官司,樂視網員工將何去何從的問題,劉延峰表示:“我們不會走的,一定會堅持留在這里。”
目前,京東司法拍賣網信息顯示,對于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3號樓1-14層(即樂融大廈)的拍賣已中止,理由為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異議。
圖片來源:京東司法拍賣網截圖
就在劉延峰表態一天前,樂視網還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三中院通知,公司需于2019年11月7日前支付訴訟費612萬元,否則視為公司撤訴,公司目前辦公場所將被強制騰退。公司目前存在因支付上述巨額訴訟費,或將導致現金流斷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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