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官網 2020-02-25 17:19:04
為進一步落實《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0〕3號)和《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推動項目有序開復工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委辦〔2020〕8號)精神,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促進房地產相關企業復產復工,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房地產企業盡早開工,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優先保障項目清單。
二、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切實承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辦公場所、售樓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消毒及工作人員防疫管理工作,逐步恢復正常辦公,有序開放售樓現場,記錄出入營銷場所的人員信息和體溫情況。在疫情期間,鼓勵企業推行網上辦公;無特殊情況,各房地產項目推介、銷售主要采取網上營銷、定向營銷、分散營銷等,不組織人員集中的現場銷售活動;銷售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強化一對一的服務關系,避免銷售人員與客戶交叉接觸,把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三、根據疫情對建設進度的影響,可適度調整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審批標準。
四、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適當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方式。房地產開發企業憑銀行擔保函,或提供屬于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的擔保函,抵頂不高于擔保函額度的預售監管資金。
五、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優先安排信貸資金,確保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及時發放,按時發放。支持無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季及時撥付資金。
六、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延遲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疫情結束后次月完成補繳的,按照正常繳存受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七、疫情防控期間,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參加疫情防控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及其配偶,在疫情防控期間延遲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疫情結束后次月補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
八、加快對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專項資金項目審批,分批次加快企業扶持資金兌付,第一季度完成首批預付資金拔付。
九、疫情防控期間,支持國有企業對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適當減免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化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延期支付兩個月租金,并可視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在疫情期間,上述已實施租金優惠的企業,可按照租金減免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給予50%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總額。
上述工作要求實施期限為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文中已規定實施期限的按其執行。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