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23 19:39:49
每經編輯 王鑫
北京市政府3月23日宣布,為深入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6年—2035年)》,高水平規劃建設城市副中心,北京市政府決定,由副中心管委會在城市副中心規劃范圍及拓展區(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約812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17項市級行政權力。
以下為全文:
京政發〔2020〕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6年—2035年)》,高水平規劃建設城市副中心,市政府決定,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副中心管委會)行使部分市級行政權力,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副中心管委會在城市副中心規劃范圍及拓展區(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約812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17項市級行政權力(詳見附件)。
二、副中心管委會要將承接的行政權力納入行政權力清單,向社會公開并加強宣傳解讀。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承接的行政權力接得住、管得好。
三、市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副中心管委會深化改革、優化服務,制定相關事項的審查標準和規范,加強業務培訓,保障相關行政權力調整到位;要繼續做好行政權力事項調整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防止出現審批監管脫節、缺位。
四、副中心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在本決定印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行政權力事項的調整工作。
附件: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17項)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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