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21 10:49:34
每經編輯 周宇翔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fā)放及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10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畢業(yè)生每人2萬元。在鄭工作并擁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以上的非鄭戶籍人才,在鄭州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宅時,限購審查時只審查學歷、職稱和教育、人社部門的認定情況,以及購房人就業(yè)狀況,不再審核社保和個稅證明的繳納期限。
通知明確,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可申請鄭州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
1、本科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35歲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設年齡限制。
2、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 “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及世界大學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單及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Symonds發(fā)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同時排名為準)的本科畢業(yè)生(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數低于本校統(tǒng)一錄取分數線的其他校區(qū),或分校、網絡學院、獨立學院以及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
3、2017年1月1日之后畢業(yè),并在畢業(yè)3年內落戶鄭州市。
4、在鄭州市首次購買住房,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備案,并按規(guī)定納稅,取得完稅憑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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