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23 18:28:35
每經編輯 步靜
近日,遼寧出臺《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①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育兒假;②依法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存在虐童等行為的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③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依法全面落實產休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采取更加靈活的方式和措施,為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創造便利條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的育兒假等。
保障工作權利。用人單位應保障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的權利,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各級政府要對無穩定就業崗位人員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和支持多種形式的靈活就業,著力提高其就業的穩定性。
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鼓勵各地區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資源供給。
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范,配備安全設施、器材和安保人員。依法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存在虐童等行為的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開發與嬰幼兒照護相關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評估和風險監測,確保嬰幼兒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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