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15:59:19
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劃轉范圍包括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一級企業)、金融機構,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除外。劃轉比例統一為納入劃轉范圍企業國有股權的10%。劃轉的全市企業國有股權,由市財政局代市政府集中持有,委托上海國有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對劃轉企業國有股權進行專戶管理,各區不再各自設立承接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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