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6-04 22:36:52
◎財政部發布的通知要求,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每經記者 李可愚 每經編輯 陳旭
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又有了新進展。
6月4日,財政部官網正式發布通知,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的有關部署和要求,決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通知同時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等地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
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近一年多以來,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密集取得進展。
2020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征收范圍、征收對象、征收標準等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2021年3月,財政部發布公告稱,自2021年7月1日起,將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土地閑置費、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
按照此次財政部發布的通知要求,又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即將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對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的意義,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巨大的合理性。一是稅務部門有一支專業的征收隊伍,包括稅(費)源分析、評估和稽查等專業人員,這些人員都經過多年的培訓,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完全能勝任征收非稅收入的工作。
此外,稅務部門的征收手段先進,金稅工程三期早已上線,稅務與工商、公安、海關和社保等部門已經或即將聯網,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科技手段,可以大大提高非稅收入的征管效率。
此次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將如何推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相關通知明確:要“先試點后推開”。
具體來看,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
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通知還明確,稅務部門應當同財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等部門會商,逐項確定職責劃轉后的征繳流程,實現辦事繳費“一門、一站、一次”辦理,不斷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