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7-04 19:21:04
每經記者 葉曉丹 每經編輯 魏官紅
近期,浙江明士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士達)的招股書(申報稿)獲受理,招股書中披露了明士達曾經的外資股東的代持身份。
2007年8月,龍柏集團受讓了明士達股權,而龍柏集團的股東為香港地區自然人屠德福,但屠德福實際系代朱靜江、朱正耀持股。明士達是否存在通過代持方式獲得外商投資企業稅收等方面的優惠?對于這個問題,監管部門實際在其他企業IPO申報過程中也有過問詢。
6月30日,明士達回應表示:“我們已披露招股書,一切以招股書披露信息為準。”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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