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4:20:51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11月25日發布《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該獎勵辦法將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該獎勵辦法在2018年11月發布的《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基礎上進行修訂。新辦法共十五條,規定了舉報獎勵制度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以及獎勵的原則、條件、標準、發放、領取、兌付、收回等內容。
辦法明確把針對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舉報納入獎勵范圍,并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規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同時將獎勵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20萬元,并設置了最低200元的獎勵金額下限,發揮獎勵激勵作用,積極鼓勵、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監督。(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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