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03 16:40:58
每經AI快訊,深圳證監局3日發布公告,經查,深圳深業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在規定時間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2號)第四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現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同時,深圳證監局對深業物流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俊鋒,深業物流財務負責人李坤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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