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08 15:25:06
◎央行發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內容包括發行人資質、限額和期限管理、信息披露、事中事后管理等內容,共22條。
◎央行時隔17年對此進行修訂,體現了金融業向“市場驅動”的轉型,消除了對券商現金流的限制,更有利于龍頭券商進一步做大做強。
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經記者 王海慜 每經編輯 謝欣
3月5日,央行發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值得注意的,這是自2004年央行出臺《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后近17年的首次修訂。
短期融資券,從其性質而言,相當于商業票據,有著高信譽、短融資期限等特征。國內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企業一般都是上市公司或者央企國企,因而發行主體的信用一般是相對可靠的。
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包括發行人資質、限額和期限管理、信息披露、事中事后管理等內容,共22條。相比之下,2004發布的《辦法》總共多達41條。
對于此次修訂,央行表示,目前,證券公司經營模式、融資環境和風險特點已經發生較大變化,根據市場成員訴求和金融市場宏觀管理需要,《辦法》修訂稿建立了以流動性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框架,取消發行前備案,強化事中事后管理,引導證券公司提高流動性管理能力,促進貨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1)取消發行前備案,強化事中事后管理;2)大幅修改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門檻,建立以流動性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框架;3)延長短期融資券最長期限至不超過1年;4)取消證券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強制評級要求,給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券提供便利。
事實上,最近兩年,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熱情不斷升溫。據Choice數據統計,2019年全年,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總發行規模達4491億元,同比大幅增長215%;2020年全年,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總發行規模進一步提升,達7983億元,同比增長77.8%,也再度創下了歷史峰值。
究其原因,此前寬松的貨幣政策大環境給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從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到期收益率來看,2018年3月,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到期收益率曾一度突破5%,而從2018年二季度以來,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到期收益率便進入下降通道,到2020年4、5月,到期收益率一度跌破2%。
不過自此之后,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到期收益率便返身向上。有分析認為,隨著融資成本的上升,可能會對今年券商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規模造成一定影響。
據Choice數據統計,今年1~2月,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總規模為960億元,同比下降了29.5%。
對于為何央行在此時選擇修訂《辦法》?這個問題引起了業內較積極的關注。
首先,此次修訂取消了發行前備案,強化事中事后管理。其次,此次修訂延長短期融資券最長期限至不超過1年、取消證券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強制評級要求。過去券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債其實并不多,但從2019下半年開始央行也定向對頭部券商批短融額度,此后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規模呈持續增長態勢。結合此次修訂,體現了央行希望券商在銀行間市場發債更便利、更靈活的總基調,未來證券公司也是銀行間市場重要的參與主體。
與此同時,相比2004年版的《辦法》,此次修訂的《辦法》大幅壓縮了證券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監督管理要求。例如,2004年版《辦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發行人存在4項違規行為之一的,人民銀行可暫停該發行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六個月;第三十四條規定,發行人有被取消同業拆借市場成員資格等7種行為之一的,人民銀行可禁止該發行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而在此次修訂的《辦法》中則未對這些監管要求有明確規定。
總體而言,從擴大融資角度來看,此次對《辦法》的修訂,體現了監管層包容監管、底線監管、簡政放權的思路,對于證券公司的短期融資是持一種鼓勵和支持的態度。因為從融資的違約風險來看,一般來說,償還期越短的融資安全性越高,而且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企業主要以國企、上市公司為主,就大概率的風險而言,應該說短期融資券的風險是相對較低的,存在適度放松監管的空間。
另一方面,此次修訂大幅修改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門檻,建立以流動性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框架。新增近1年內流動性覆蓋率持續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等發行要求。對于這一新要求,有觀點認為,目前的影響還不好量化,不過總體來看,這一修訂可能對大型券商相對有利,而相對不利小券商短期融資券的發行。
此外,修訂后的《辦法》還持續加強流動性覆蓋率等風險控制指標和市場交易行為的監測管理,每半年根據證券公司凈資本、其他短期負債工具余額等動態調整短期融資券限額,引導證券公司持續保持較高流動性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在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資金用途方面,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還是延續了2004年版《辦法》的“約法三章”,即證券公司不得將短期融資券資金用于以下用途:固定資產投資和營業網點建設、股票二級市場投資、為客戶證券交易提供融資、長期股權投資和人民銀行禁止的其他用途。同時,延續短期融資券實行余額管理的要求。
整體而言,央行時隔17年對此進行修訂,體現了金融業向“市場驅動”的轉型,消除了對券商現金流的限制,更有利于龍頭券商進一步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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