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30 14:07:44
2025年5月第五周,A股綠色周報顯示,4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其中,美邦科技控股公司博倫新材料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罰款23萬元;華陽股份全資子公司七元煤業因揚塵污染被罰款8.1萬元;中持股份控股公司熙旺商貿因未合規處置固廢被罰款15.96萬元。
每經記者|劉志遠 每經編輯|楊夏
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美邦科技(BJ832471)控股公司被罰23萬元;未合規處置固廢,中持股份(SH603903)控股公司收到15.96萬元罰單??
2025年5月第五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201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份、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5月第五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4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5月第五周)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4家上市公司。其中,2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4家上市公司背后有36.85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美邦科技控股公司湖北科林博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倫新材料)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枝江市分局罰款23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宜市枝環處罰﹝2025﹞3號”的處罰書顯示,博倫新材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博倫新材料被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枝江市分局罰款23萬元。
5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美邦科技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5月29日,記者致電美邦科技,接線人員表示,將匯報情況給相關領導,并查收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本期收集到的數據還顯示,華陽股份(SH600348)全資子公司陽泉煤業集團七元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七元煤業)因存在揚塵污染,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8.1萬元。
晉中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文號為“市環罰〔2025〕11005號”的處罰書顯示:廠區南側運輸道路路面有積塵,清掃、灑水不及時,存在揚塵污染;廠區東北側露天堆存工程煤,堆存高度超過密閉圍擋,未全部采取苫蓋措施,存在揚塵污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七元煤業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8.1萬元。
5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華陽股份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5月29日,記者致電華陽股份,接線人員表示,將告知相關部門查收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本期,中持股份控股公司沁陽市熙旺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熙旺商貿)因未合規處置一般工業固廢,被焦作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5.96萬元。
焦作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文號為“焦環罰〔2025〕150號”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4月及2025年2月26日,熙旺商貿擅自傾倒了共計155.85噸固體廢物。經調查,上述固體廢物為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鑫冶金)生產凈水劑產生的廢渣,屬于一般工業固廢,鼎鑫冶金委托熙旺商貿將這些廢渣外運至沁陽市百年建材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但熙旺商貿在鼎鑫冶金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這些廢渣傾倒在鼎鑫冶金北方焦枝鐵路北約400米的一處荒地土坑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七項,熙旺商貿被焦作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5.96萬元。
處罰書還顯示,熙旺商貿主動要求承擔廢渣清理、處置工作,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并主動承擔相關各項費用,同時主動供述2024年4月傾倒了固廢49.5噸的違法行為,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熙旺商貿從輕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鼎鑫冶金是熙旺商貿的唯一股東,鼎鑫冶金是中持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5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持股份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5月29日,記者致電中持股份,接線人員表示,目前公司正在整改,詳細情況需要再去了解。
同日(29日),中持股份方面電話回復稱,2025年該公司將不再把熙旺商貿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中持股份仍然間接持股熙旺商貿。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李嘉怡、陳佳赫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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