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00:00:53
12月29日晚,贛鋒鋰業公告稱,于12月28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移送起訴告知書,因2020年內幕交易*ST江特股票,涉嫌單位犯罪,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前,贛鋒鋰業及董事長李良彬、董秘歐陽明已因該事件在2024年受到行政處罰,合計罰沒400余萬元。公司稱生產經營正常,將關注進展并及時披露,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每經記者|于垚峰 每經編輯|魏文藝
從行政處罰到司法起訴,贛鋒鋰業(SZ002460,股價65.32元,市值1368.94億元)內幕交易案升級。
12月29日晚,贛鋒鋰業公告稱,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訴告知書,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單位犯罪,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當晚,贛鋒鋰業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回復稱,本次為2024年行政處罰后續,對公司經營不會造成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這起始于2020年的內幕交易事件,在歷經證監會立案調查、行政處罰后,進入司法審判程序。回溯案件全貌,贛鋒鋰業在2020年與江特電機(原*ST江特)洽談合作的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違規買賣對方股票獲利超110萬元,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已在2024年收到證監會江西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罰沒金額達400余萬元。
公告顯示,贛鋒鋰業于前一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送達的移送起訴告知書,核心內容為公司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單位犯罪,相關案件已正式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圖片來源:贛鋒鋰業公告
對于此次移送起訴,贛鋒鋰業在公告中明確表示,該事項系在江西證監局行政處罰基礎上開展的后續正常司法程序,公司理解并尊重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的行為。
每經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贛鋒鋰業已針對該內幕交易事項完成了行政處罰的相關整改,不僅按規定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還足額繳納了相關罰沒款項。
贛鋒鋰業公告中強調,截至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保持正常有序運行,本次涉案事項為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特定歷史事件,預計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不過,作為一家市值超千億元的鋰電龍頭企業,此次涉嫌單位犯罪被起訴,對贛鋒鋰業的市場聲譽是否會帶來影響,還有待觀察。
該案件對贛鋒鋰業此前受到證監部門處罰的高管,是否會帶來影響?贛鋒鋰業上述人士對此未作回復。
贛鋒鋰業在公告中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公司也表示,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贛鋒鋰業被移送起訴,源于一起發生在2020年的內幕交易事件,而這一事件早已在2024年迎來了監管層面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1日,贛鋒鋰業首次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已于2022年1月24日決定對公司立案。
彼時,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獨家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透露,公司被證監會調查,主要原因是在與江特電機洽談并購事宜期間,購買了江特電機的股票。
隨后,案件調查逐步推進。2022年12月6日,贛鋒鋰業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而直至2024年7月5日,贛鋒鋰業才正式收到江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起內幕交易案的細節也隨之公之于眾。
經江西證監局查明,這起內幕交易的核心涉及江特電機(*ST江特)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2020年4月29日,江特電機因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值被深交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為化解退市風險,江特電機于6月8日向袁州區政府呈報相關措施報告,提及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內容。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電機相關高管開始推進引進戰略投資者事宜,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屬于法定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在袁州區政府的推動下,贛鋒鋰業于2020年6月起與江特電機接洽,并在6月18日由時任董事長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等人赴江特電機考察交流。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李良彬、歐陽明在知悉內幕信息后,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操作,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在敏感期內進行了*ST江特股票的交易。
交易記錄顯示,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向該證券賬戶轉入3000萬元;6月23日至7月2日期間,累計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約2648.38萬元;7月8日至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約2763.29萬元,最終獲利110.53萬元。
江西證監局認定,贛鋒鋰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其中,李良彬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歐陽明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均需承擔相應責任。基于此,監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沒收贛鋒鋰業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對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金額達400余萬元。
贛鋒鋰業在當時的公告中表示,案件行政執法程序已處理完畢,該處罰未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并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承諾將吸取教訓,強化內部治理規范性。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409277814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